后系统时代 第四百三十六章 图书馆借给我们 (第1/2页)
拍摄场地不在自己搭的棚里,是借的真图书馆。
借的过程比想的难。
第一个馆谈了一个星期,最后谈崩了。原因不是钱,是对方提出要在片尾加一句“本片取景于某某图书馆”的联合署名,乐言不同意。
对方的理由很正当:馆里配合了三天,动了人力和场地。
乐言给的条件是:不署名,但在片尾“特别感谢”里列出“公共图书馆系统”,不带具体馆名。她说得很直白——一旦写了具体馆名,以后所有片子都来借,这家馆以后就没法拒绝了。
这句话当时把馆方的人说笑了。对方问,那按你的意思,我们是替全行业挡着。
乐言说,你们不用替谁挡,你们就说不想写就行。
馆方最后还是想要署名。她说,那这事就到这儿吧,我们不借了。第二套方案她带去了另一个馆。
制片后来算过一阵,说换个馆要多花一笔运输钱。乐言说,加就加,钱从她的导演费里出。这笔钱后来真扣了,数额记在制片单上,理由写的是“场地变更”。
最后谈成的是第二个馆,一个县里的老馆。
那个馆是七十年代的房子,书架是水泥砌的,木头隔板是自己钉的,边角都磨圆了。窗子朝南,下午的光会从窗户斜着进来,正好落在期刊架第二排。
馆方提了三条要求。
第一,不能动书。书架的排列顺序、书脊朝哪边,全都照旧。
第二,不能改变开馆时间。拍摄安排在闭馆之后,也就是下午五点以后到晚上十点。
第三,进来的时候不能穿鞋套在书上踩。
乐言全同意了。
第三条她甚至写进了场务手册:拍书架高处的镜头,用梯子,不用踩书。
有一回副导演擅自把一排书挪开了,为的是让演员的脸能多亮一点。第二天莫秀云进馆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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