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5章 替顾公着想 (第1/2页)
张三郎把单子看了一遍,搁在案上。
周安站在旁边,“三叔,另有棺木七具,每具两贯。弓手六人、百姓十人伤药钱每人一贯。合计还需三十贯钱。”
张三郎满意地点头,“这两宗不必单算,补在一起就行。”
说话间徐正来了,怀里抱着摞供状。
武岩的供状写得最直,昨晚怎么巡夜,怎么撞见骡车,怎么跟王正护卫交手,一刀斩了王六斤,全在里头。
宋老三和乔四喜的供状写得最细,两人怎么当值护卫王正,怎么离开值房,怎么听到东角门外打斗声,怎么用弹弓和绳镖相助,也一笔一笔录了。
孙坊正的供状最厚,把他怎么带队来救火、怎么把王正两名护卫当成贼人拿下,前前后后写了七八页纸,还附了参与救火百姓名单,他们都是证人。
十名被药倒的弓手,经过医官看视,并无大碍,他们的口供大同小异,都说喝了王六斤派人送来的酒肉,没吃几口就人事不知……
不多时陆秋成也来了,手里捏着七张验状。
张三郎把验状看了两遍,搁在供状旁边。他把大火损失清单、验状、供状、人员伤亡和赏给名单等文书,归拢到一处,拿着往二堂去见顾彦升。
顾彦升正在案后沉思,抬眼见是张三郎,便朝下首指了指,“守礼来了,坐。”
张三郎把那摞文书搁在案上,一样一样报给他听。
顾彦升听完,半天没说话。
一把大火损失超过三百贯,这个数放在鄄城县库,可是笔不小的开销。
顾彦升沉吟片刻又看向案上文书,首页纸便是张三郎拟的州状。
鄄城县申州状
今具鄄城县弓手营房等处失火,及丰乐楼掌柜王六斤等纵火劫王正案,申州照会者。
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二十日,夜二更三点,本县弓手营房、柴房、偏房三处同时火起。
据当值弓手十将童九供称,是夜丰乐楼掌柜王六斤,托吏房前行宋昭,转央刑房贴司方仲安,以银豆五颗买通探视。方仲安禀过县丞顾,允其送食探视。
王六斤先以药末下于点心,当值候班弓手未食。复以酒肉相请,弓手十人及童九皆被药倒。
王六斤等遂于弓手西营房、柴房、偏房三处放火,趁乱劫走《刘庚等略卖人口、窝藏被略人案》具保人、协查人王正。
吏房前行宋昭死于柴房。据童九供,宋昭临死前曾言,宋家出自王公伯庸门下,王公子有命,不敢不从。随后有人冷笑,宋昭即受创倒地。
火起后,更夫敲锣鸣钟,当值吏役及东坊坊户奋力救火。弓手十人及童九被冷水泼醒救出。
王六斤等出县衙东角门后,遇巡夜弓手都头武岩及东坊救火坊户。王六斤等持械拒捕,被当场格杀。
王正未持凶器,被县衙吏役认出,押回县衙候审。
刑房贴司方仲安,被王六斤等打晕弃于东角门菜窖,火灭后寻获。据其供,系被逼带路。
吏房前行宋昭尸首,及王六斤等尸首,已委仵作陆秋成验讫,另具验状申上。
弓手营房等处失火损失,另具录状申上。
王六斤等纵火劫犯,已死勿论。
王正拟罪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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