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一章 月光传来讯息 (第1/2页)
当遍体鳞伤的刘昭武从大椿内部走出来时,就看到这么一个景象。
童琢的尸首,被缚的丁先,以及死不认输的皇后。
“这……这都是贤弟的成果?”刘昭武有了瞬间的恍惚。
李青霄谦虚道:“不过略施小计,不值一提。”
刘昭武点头道:“如此甚好,甚好!平定天下,贤弟当居首功。”
说罢,刘昭武把目光望向皇后:“你的头昂得好高啊。”
皇后冷笑不止。
李青霄与刘昭武耳语几句,刘昭武不住点头,然后宣布对皇后的处理决定:“何灵思,你听着。”
“我听着呢!”皇后姓何,人称灵思皇后。
刘昭武沉声道:“因先帝无嗣,朕入继大统。
何氏身为中宫,不知守德安分,上结外戚阉党,下蓄妖人流寇,图谋作乱干政,心怀不轨。更敢私遣死士,刺杀太女,戕害帝裔、动摇国本,罪无可赦。
今废其皇后尊号,贬为庶人,终身幽禁。所有附逆党羽,尽数严查治罪。
此乃秉公处置,皆其自取,诸臣共勉。”
皇后冷笑道:“花无十日红。”
李青霄道:“只道花无十日红,此花无日不春风。到了如今这个地步,你的精神倒是可嘉,还能以花喻己。不过要我说,还是‘人无千日好,花无百日红’这句更为妥帖一些。”
皇后不再说话。
刘昭武又看向童琢的尸首:“朕以不德,嗣承黄祚,每念先帝播迁、宗庙焚毁,未尝不拊心泣血也。
逆臣童琢,叨窃边功,因缘国丧,遂肆豺狼之心。
其罪有不可胜诛者:焚西豪之宫室,掘先帝之陵寝;公卿以下,毙于鞭扑;宫女嫔嫱,污其爪牙;富室则诬以谋反,良民则驱如犬羊。
国之神器,几为煨烬;四百万之黔首,尽化虫沙。自古乱臣贼子,未有如琢之甚者也。
今者天厌其德,人神共愤,琢已伏诛,尸弃于此。然豺狼之性,死犹遗臭;枭獍之徒,戮未蔽辜。
其令有司:
曝琢尸于东市,以油炷燃其脐,使天下咸见国贼之下场。
斩其首,传之九边;夷其三族,党与附逆者,毋有所纵。
被琢屠戮之公卿士庶,所在收其骸骨,立祠致祭,复其家。
朕非好为已甚,实以宗庙之耻不雪,则朕躬之责未尽;生民之冤不雪,则朕心之安无从。”
刘昭武到底是师从大儒,说些文绉绉的话语毫不吃力。
其实总结起来就三个重点:点天灯、夷三族、平反抚恤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天道又发力了,倒是符合正史走向。
最后只剩下丁先还没有处理。
他的问题可大可小,无论是从重处理直接杀掉,还是轻拿轻放允许戴罪立功,都说得过去,别人也没有太大意见。
不过按照正史发展,丁先之死,的确与刘昭武大有关系。
丁先见刘昭武的目光望来,当即叩首道:“先今已服矣。陛下今为圣主,先愿效犬马之劳,任凭驱使,以赎前罪。”
刘昭武沉吟不语,有些动心。
毕竟童琢是自己战死的,并不是被丁先出卖的,还谈不上三姓家奴。
李青霄也不好跳出来提醒刘昭武。
最终刘昭武下定了决心:“丁先,尔一生骁勇,却负故主,天下皆知。今穷而归我,朕念尔勇冠当世,不忍便加诛戮,许你戴罪图功,以赎既往之过。
然人中丁先,威在甲马。汝之甲胄、宝马,乃先帝遗物,此物若仍归尔执掌,是授猛虎以爪牙,天下难安。
故即刻缴归内库,不得私藏。日后上阵,若能摧锋破敌,立下实功,则过往罪愆,朕可一笔勾销;倘若再生异心,祸乱再起,国法绝不宽宥,朕必将手刃之。”
丁先重重叩首:“罪臣叩谢陛下天恩,定不敢负陛下所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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