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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2章 带doro们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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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62章 带doro们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(下) (第1/2页)

    瞅着哚娜丝朝自己挑衅,许胜男欲言又止,挑起半边眉毛,神色复杂地观察它。

    很可爱的小家伙!

    挺调皮!

    也蛮幼稚!

    许胜男心里暗暗评价哚娜丝。她所认为的幼稚不算贬义,换成‘天真无邪’形容会更贴切些,觉得哚娜丝比哆啰、多萝西、皮娜更有趣。

    可惜……

    这些被称作doro的生物是小兽不是人,

    我跟它终究没办法成为真正的朋友。

    许胜男寻思着,没再强求哚娜丝来握手,转而开始观察黄慕松。

    黄慕松才是自家老爹工作的4S店的大主顾。

    叔叔真花心,居然有俩对象,还都是特别漂亮的小姐姐!

    多养几只小兽就算了,

    怎么能连媳妇都不止一个?

    老牛吃嫩草有瘾啊……

    暗自点评黄慕松,许胜男脸上没表现出任何反应,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趋于路人。

    “姐姐。”

    “我确认一下,你们打算去玉林路遛弯,要到小酒馆消费?”

    “我爹让我给你们带路,快出发吧。”许胜男靠近苏清瑶,瞳孔直视她讲话,余光却始终落到哚娜丝身上。

    哚娜丝攀附黄慕松后背,

    它同样以余光斜视许胜男,

    谁都猜不透此时此刻的哚娜丝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兴许仍然计较许胜男算计它,撺掇它撕碎寒假作业,利用它的小兽身份做坏事。

    也可能是好奇雌性的人类幼崽为啥会拥有比雄性更泼辣的性格。

    总之,

    无论哚娜丝在想什么,

    它对许胜男的整体印象还算不错。

    哆啰仔细观察许胜男以及哚娜丝的表现,它明白伙伴和这位新认识的人类幼崽朋友是互相喜欢的,只不过喜欢的方式偏含蓄且不擅长表达。

    读书少,哆啰讲不出《相爱相杀》这种词汇,但能理解这种感觉。

    没有选择直言劝哚娜丝与许胜男交善,

    哆啰乐和和转移话题,

    它仰起头,抬手轻拽哚娜丝尾巴,说道:“快点从人的后背下来嘛~。我们该去逛街啦!大家抓紧时间出发,天黑之前吃饱饭,睡觉前再好好洗澡。”

    如果不是为了躲避许胜男,哚娜丝才不会主动亲近黄慕松,它更喜欢腻乎的人是阿尔雯。

    之所以选择攀住黄慕松的后背,

    原因是黄慕松的个子要比阿尔雯高,

    爬到越高的位置越能避免被许胜男拉拉扯扯。

    现在,哆啰劝它快从黄慕松背部下来,哚娜丝极不情愿地“嗯哼”一声,静悄悄蹦回地面。

    哚娜丝冷落自己,许胜男便转移目标找皮娜搭话,张口闭口问个不停。

    “你的头发为什么是金色?它们的头发都是粉色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你不属于doro族,那又该算什么种族的?”

    “你的模样比它们看起来要聪明些……”

    “多萝西戴眼镜是因为近视吗?”

    许胜男把父亲(许经理)正在讲的话当成耳旁风,同时不断朝皮娜提问,时不时也询问哆啰几句。

    由于多萝西怕生,

    许胜男没敢先找它搭茬,

    倘若一不小心将多萝西搞哭可就麻烦了。

    性格虽然泼辣,许胜男内心其实是很友善的,她非常待见眼前的四位小兽。

    皮娜回答一个又一个问题,几分钟后感觉有点烦,于是张大嘴巴故意挤出哈欠,揉眼睛假装犯困。

    许胜男颇有眼力劲儿。

    既然金色头发的小兽被问烦,许胜男扭头凑向哆啰,将剩余想知道的事情问给它。

    哆啰天生喜欢交友!

    与新认识的好朋友相互聊天提问,可以快速拉近关系,进一步建立友谊。

    甚至,

    哆啰心里的好奇事比许胜男的问题还多,

    接下来轮到它的回合了。

    详细介绍完自己,也陆续介绍过皮娜和哚娜丝和多萝西,哆啰眨巴着大眼睛讲道:“人类幼崽应该每天都去学校里念书才对吧?去年夏天的时候,我与多萝西到学校门口摆摊卖火鸡面,能赚许多小钱钱~。”

    “没猜到吧?”

    “我,doro大王哆啰,会做菜!”

    “我还会弹奏尤克里里呢。”

    乍一听,哆啰貌似比许胜男更像话匣子,但实际却有莫大区别。

    关键在于语速,

    哆啰讲话时的语速慢悠悠的会给聊天时的对方留出回复机会,

    不像许胜男啼哩吐噜打机关枪。

    哆啰几句话说完时,黄慕松都已签署剩余所有养车合同,即将离开4S店前往玉林路。

    所以,在语速放缓的情况下,哆啰说再多话也不会被三位伙伴嫌烦。

    大家随时都可以插话嘛!

    跟随黄慕松走出4S店,哆啰站住脚,等候他宣布接下来往哪儿走。

    按照地图软件导航,4S店距离玉林路仅隔三条街,步行约半个小时。

    doro们腿短,走得慢,大概需要一小时。

    步行一小时消耗的热量可不算少!

    黄慕松先想了想,再低头看多萝西,提议:“你们四个小家伙饿了吗?去玉林路遛弯,途中找一家蹄花店,给你们买蹄花吃?”

    吃蹄花,

    多萝西探寻魔龙宝藏时说过,

    黄慕松记得很清楚。

    已经抵达天府市,带小家伙们饱餐一顿,弥补前两天饿肚子。

    听到人说要去吃美食,哆啰顿时激动得手舞足蹈,高举爪子欢呼,围绕伙伴们左蹦右跳。

    “好耶!”

    “大伙儿去吃饭啦~。”

    “doro们要吃哦润吉味蹄花。”

    哆啰不知道蹄花其实指的是猪脚,误会成某一种鲜花,吃法是熬汤喝。

    添加橘子果汁的汤是哆啰理解的哦润吉味蹄花,

    炖猪脚似乎确实能搭配橘子汁,

    至于好不好吃就另说了。

    皮娜知晓蹄花指的是猪蹄,且它对猪肉类的菜品尤为钟爱,源于曾经流浪滨城时吃到过好心人投喂的杀猪菜。

    天冷,

    吃肥肉能抗寒,

    肥嘟嘟的蹄花富含胶原蛋白无需担心发胖!

    想象猪蹄入嘴的口感,皮娜的嘴角险些淌出哈喇子,双眼炯炯有神直放光。

    哚娜丝也把蹄花错误理解成某一种花了。

    偷瞟许胜男,哚娜丝拉扯两下黄慕松的衣摆,意味深长地建议道:“你该给我们发工资咯!大家去吃蹄花,自己付自己的钱,谁都不许蹭吃蹭喝。”

    哚娜丝从来没要求过黄慕松什么时候必须发工资,

    它对钱毫无兴趣,

    反正日常吃喝不用愁。

    此刻,挑明要工资,哚娜丝内心打着小算盘的,想让许胜男待会羡慕它们doro有蹄花吃。

    doro们吃美食!

    某人瞪眼看!

    馋死你~

    哚娜丝再次朝许胜男翻白眼,依然不搭理她,催促黄慕松快点出发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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